輕松獲取學歷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發表時間:2018-04-23 00:00作者:寧波明日專修學校

自2016年教育部印發關于《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后,輕松獲取學歷文憑已成為過去,再結合“學信網”今年開始支持高中和中專學歷查詢,更印證了成人學歷的大變革!

也就是說成人高考(函授、業余、脫產)、遠程教育和自學考試本科高校將不再開設高中起點專科段招生,想報專科的話今年本科部分高校還可以報名!

如果到了明年還沒有大專學歷的朋友,并且高中和中專畢業證也沒有,將不能直接報考大專了!

據教育部官網2016年12月2日消息,教育部印發了關于《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的通知。

辦法要求,對高校繼續教育現設專科、本科專業進行梳理、調整和規范,自2018年起,按照新專業進行招生。

為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統籌規劃與宏觀管理,促進各類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健康、有序、協調發展,近日,教育部制定印發了《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簡要介紹一下《管理辦法》制訂的背景和意義。

答:專業設置是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人才培養的基礎工作,關系到人才培養目標和規格,關系到教育質量和效益,也關系到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與適應。

為推進繼續教育基本制度建設,切實提升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規范化水平和質量,近年來,教育部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系統分析了目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形勢。從管理制度來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專業設置工作均有專門文件指導,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長期以來參照全日制教育,在專業設置的管理方面缺乏具有針對性的規范性文件。從專業設置現狀來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辦學主體多元、形式多樣、專業設置口徑不一,有些專業存在社會需求萎縮、內容陳舊、口徑偏窄、學生規模過小、名稱不規范等問題,需要進行統籌規范。從簡政放權、轉變管理方式要求來看,近年來高等教育領域加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高校辦學自主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各項改革在逐步推進。2015年以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專科專業審批權相繼取消,根據國務院關于“放管服”結合的相關要求,專業設置事中事后監管措施亟需跟進。綜上所述,研究制訂并印發《管理辦法》,是從國家層面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基本制度建設、提升專業管理水平的固本強基之策。

問:《管理辦法》制定工作遵循的思路是什么?

答:《管理辦法》是教育部統籌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第一份文件,主要思路是:簡政放權,規范管理,統一各類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政策,明確責任和程序,加強過程監管與信息服務。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統一政策。統一普通本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舉辦的各類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及自學考試專業開考的管理政策。二是目錄管理。在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專業目錄基礎上,結合繼續教育的特點,制訂了《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既解決與全日制本、專科專業相銜接問題,體現了規范性;又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習者多樣化需求,體現繼續教育的靈活性。三是告知管理。除國家控制專業的設置要按照教育部現有審批辦法進行管理外,高校可依照相關規定自主設置和調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四是信息管理。教育部將建立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實行全程信息化管理與服務。

問:請您簡要介紹一下《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答:《管理辦法》內容共5章21條,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總則。一是明確了文件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和職責分工;二是提出高校設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要根據學校自身辦學能力,發揮辦學優勢和特色,主動適應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持終身學習理念,以滿足學習者學習發展需求為導向,以學習者職業能力提升為重點,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和職業人才成長規律,培養具有較高綜合素養、適應職業發展需要、具有創新意識的應用型人才;三是提出教育部組織設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設立相應的專家組織,充分發揮專家組織在專業設置、建設、監督與評估方面的作用。教育部建立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專業目錄。一是明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由《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適用于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和自考)組成;二是提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適時調整、實行動態管理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和學校提出專業增補建議,經教育部組織專家確定后適時向社會發布。三是明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國家控制專業主要為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中已經確定的國控專業,不新增國控專業。

(三)專業設置的基本條件和程序。一是提出了高校設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應同時具備4個基本條件。二是明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須在本校已開設的全日制教育本、專科專業范圍內設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并可根據社會需求設置專業方向。三是明確開放大學和獨立設置的成人高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設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新設專業需通過材料申報、公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匯總、教育部公布等程序。對于國家控制專業,需通過材料申報公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教育部依法審批等程序后方可設置。四是明確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簡稱全國考委)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范圍內,確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制訂相應專業基本規范,省級考委和軍隊考委要在清單范圍內選擇自學考試開考專業。

(四)監督與評估。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平臺進行監督。教育部、全國考委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通過信息平臺監測掌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情況和動態信息。二是通過建立制度進行監督。提出建立教育行政部門、行業組織、第三方機構、高校等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和評價機制。特別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高校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建設的監督與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該專業繼續招生、暫停招生的依據。三是要求高校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建設,建立和完善自我評價機制。鼓勵引入專門機構或社會第三方機構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辦學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及認證。

(五)附則。主要是要求全國考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報教育部備案后實施。

問:《管理辦法》印發后,普通高等學校在設置學歷繼續教育專業方面將需要做哪些調整?

答:《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須在本校已開設的全日制教育本、專科專業范圍內設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這一政策實施后,普通高等學校將不再舉辦本校全日制教育專業范圍外的學歷繼續教育;沒有舉辦全日制專科層次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再舉辦專科層次的學歷繼續教育。這一規定,主要是著眼于將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各自舉辦全日制本科、專科層次教育的辦學優勢用于舉辦相應學歷層次的學歷繼續教育,進一步推進內涵式發展而做出的安排。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應充分依托學校自身學科、專業和師資等優勢,將學歷繼續教育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與人才培養體系,統籌本校全日制教育與繼續教育協調發展。高校繼續教育的辦學層次、類型、規模、質量要與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和社會聲譽相適應。

問: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由三部分組成,請問是基于什么考慮?

答:考慮到繼續教育與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統籌發展以及各類學習成果認證、積累與轉換工作的推進,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由《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三部分共同組成。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院校、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均可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在目錄內自主設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并根據社會需求設置專業方向。對于長期以來在全日制專業目錄外開設的專業,我們進行了分類梳理并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對能夠滿足社會成員多樣化需求、體現繼續教育特色的專業予以適當保留,整理形成了適用于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和自學考試的“補充專業目錄”(目前含13個本科專業、17個專科專業),今后補充目錄將適時調整,實行動態管理,逐步解決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與全日制本、專科專業更加緊密銜接的問題。

問:請問《管理辦法》發布實施后,后續管理工作還有哪些考慮?

答:科學合理地進行專業設置,強化專業建設,優化繼續教育專業布局,既是高等繼續教育教學改革的基礎環節之一,也是進一步規范管理、加強內涵建設的主要內容。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6〕7號)中,對后續工作已提出相關要求。下一步,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管理辦法》要求,對照現行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對現設的本、專科專業進行梳理、調整和規范。2017年,各地各高校要通過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做好擬招生專業的申報工作(平臺啟用事項將另行通知)。自2018年起,各地各校新入學的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全部按照目錄內專業進行招生。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現在籍學生仍按原專業培養至畢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相關規定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依據《管理辦法》另行發布。

《管理辦法》是教育部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首份文件,不僅對于各類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統一管理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于進一步推進整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規范管理和質量提升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宣傳、學習和貫徹工作,確保《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教育部將以《管理辦法》的出臺為契機,進一步推動高等繼續教育的規范管理和內涵建設,不斷深化高等繼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增強繼續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提升繼續教育辦學質量和服務水平,推動高校繼續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為促進教育公平、建設學習型社會、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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